渣到不能渣了...又在護航強姦未成年的男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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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妹嚮往台中「新奇好玩」 逃家5天被大叔日夜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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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少女放學後常獨自在家,只好上網交友打發時間,結果在高一時認識一名家住台中打零工的大叔,不斷吹噓台中很多好吃、好玩、新奇有趣事物,唆使她逃 家,沒想到她投奔大叔的第一天肛門就被性侵,接下來5天內又被連續性侵至少10次,直到家人透過媒體協尋才被釋放,回家後姑姑查覺有異多次私下關心,少女 始打開心房坦承慘遭性侵,「超級痛的......。」涉嫌性侵的施姓男子堅稱少女來訪期間都在上班,但被法官打臉,日前已駁回上訴維持一審重判6年10個 月有期徒刑。
「大叔用小鳥插進我肛門,一直動弄得我超痛......。」根據判決書指出,台南一名少女自小父母離異,父親平日忙於工作, 大前年阿嬤生病住院後家中常只剩她一人,沒有任何兄弟姊妹的少女無聊只好靠《臉書》交友社團消磨時間,卻被40歲的施姓男子盯上,施男見她年幼可欺,每天 透過《LINE》噓寒問暖、利用青少年愛玩的心態將之騙來台中,少女原以為可隨大叔遊山玩水,不料2015年10月她到台中5天時間,幾乎天天都被關在家 裡看電視,沒事還要供大叔性侵洩慾,苦不堪言。
被害少女透露,後來大叔在群組又認識另一名與她年紀相仿的國中生,就對她越來越冷淡,加上 家人找上媒體、網友幫忙尋找自己的下落,大叔見狀才將之放回台南,回家後她擔心會被責罵、不敢告訴爸爸第一次見網友就失身,直到10天後在姑姑說服下才坦 承被性侵、驗傷報警提告,本案一審經台中地院審理,依性侵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年共10罪,合併執行判處6年10個月有期徒刑,施姓男子不服提起上 訴,質疑少女肛門並無驗出撕裂傷,強調自己忙於上班根本沒空亂搞。
不過台中高院法官去函台南市立醫院詢問,所得到的答覆是肛門及其附近組 織有很強收縮性,由於案發距驗傷超過10天時間,處女膜、肛門沒有明顯撕裂傷等跡證,只能說是證據力薄弱,施姓男子不能依此反證沒有性侵少女,法官指出, 施姓男子自稱好心收留少女、一直提醒她要與家人聯絡,但在逃家過程中,卻要求兩人只能用公共電話聯繫,避免留下通聯紀錄,被定期拜訪的社工撞見時,還謊稱 少女是親戚小孩,種種跡象皆顯示,施姓男子是有計劃性的想在事後脫罪,涉嫌重大。
另外法官調查也發現,施姓男子育有一女年齡尚幼,他自稱 每天都在上班,其實他只是出門買便當,回家後只要等小孩子一睡著,馬上就性侵被害少女,法官認為,被害少女案發後內心糾葛多日,實無必要虛構此羞恥的情節 來陷害素昧平生的被告、害自己被家人責罵承擔莫大壓力,痛斥施姓男子明知被害少女年紀甚輕涉世未深,卻利用此弱點一逞獸慾,造成被害少女身心難以磨滅創 傷,一審判決並無不妥,日前已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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