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twoch, 22. August 2018


戀童慣犯出獄52天再犯 光頭狼判刑13年

性侵慣犯陳文惟去年7月底出獄回宜蘭老家,短短52天就涉隨機騙走一名10歲男童性侵得逞,男童脫困後向母親哭訴:「光頭阿伯用他的咕咕捅我的屁股!」陳 男到案認罪,一審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13年,陳男上訴求輕判,高院指其未記取教訓、輕率再犯並傷害男童身心,使社區人人自危,今駁回陳男上訴維持原 判,仍可上訴。

陳男今沒出庭聆判,上次辯論終結還押時被問到:「有沒有跟人家道歉?」他點頭表示有,至於「會不會再犯」,陳答稱:「目前不知道!」男童父母在一審宣判後,對判決結果表示:「符合預期可接受」但呼籲:「不要讓性侵慣犯出來危害別人!」

判 決指出,陳文惟(37歲,在押)有3次性侵前科,去年(2017年)7月28日刑滿出獄,回宜蘭老家投靠親友,因他坐牢期間被鑑定有戀童症及輕度智能障 礙,雖經治療仍「性衝動及戀童傾向十分強烈,呈中高度再犯率,自我監控能力不佳」,宜蘭縣衛生局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對他啟動社區處遇機制。

不料陳男於去年9月17日中午12時許,騎腳踏車在宜蘭三星一處公園閒晃時,隨機騙一名落單的10歲男童上車去釣魚,涉帶往附近一處建築工地壓在地板性侵得逞,男童帶傷回家,向母親哭訴:「光頭阿伯用他的咕咕捅我的屁股!」家人驚嚇送醫報案。

警 方依據「光頭阿伯」特徵查獲陳男,男童就醫也驗出陳男的DNA,陳男到案被羈押至今,出庭認罪,法官指陳男的精神鑑定顯示他犯案時並無不能辨識其行為違 法,或欠缺辨識行為能力,一審依法定刑7年起跳的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13年徒刑。陳上訴主張自己有輕度智障、無法正常表達情感與語言,且已認罪、犯後態度 良好,應從輕量刑。

高院審理指出,陳男經鑑定確認犯案時辨識能力與意識正常,也知道自己「對兒童存在強烈的性慾,以及理解要避開兒童,然而在刺激出現時,衝動控制呈現明顯缺損且未見對抑制衝動的努力」,鑑定更指陳男對犯行輕描淡寫,無法同理被害者的感受,「暴力再犯率已達高危險等級」。

高 院依鑑定結果認為,陳男有明顯性偏差錯誤認識,但沒罹患其他精神疾病,因此施以監護對於降低陳的再犯之虞「並無助益」,加上陳涉犯本案構成累犯關係,應加 重刑責,且其未記取教訓、輕率再犯並傷害男童身心,使社區人人自危,一審判刑13年並無不當,今駁回陳的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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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iryu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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