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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開導弟弟」 她遭灌醉醒來竟內褲穿反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24/1340136/
台中一名張姓男子前年服役期間邀前女同事「小穎」到他家作客,和父親、阿姨輪番陪同小穎喝酒,等小穎酒醉,再將她帶入房間性侵,小穎醒來發現內褲穿反,且 陰道有不明液體,感覺有異,但不敢多想,直到一周後從友人口中得知遭張男「騎」過,才怒提告。張男否認犯行,但台中地院根據他回應小穎質問的態度等事證, 認定張男犯行明確,昨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2016年2月間張男入伍,服役前與「小穎」是同事,事發前張男以 「弟弟正處叛逆期」為由,請小穎到他家「幫忙開導弟弟」,同年10月21日晚間開車載小穎到他家,在客廳與父親及阿姨等人招待小穎喝酒,輪番飲用調酒、烈 酒及梅酒等,直到小穎不勝酒力,趴在桌上不醒人事,張男竟乘機在房間內將她性侵得逞。
隔天小穎醒來上廁所,發現褲子內外、前後穿反,且陰道有不明白色液體,當時雖覺有異,但是不敢多想,傍晚仍與張男一起搭車回桃園,與一對情侶朋友在夜市相遇,張男竟私下對男性友人炫耀說他和趁小穎酒醉和她發生性關係。
事後這名男性友人將此事告訴女友,女友又把消息傳出去,小穎的另名女性友人輾轉得知後,私下詢問小穎是否真被張男「騎」過?小穎才知道真的被張男性侵,立刻打電話痛罵張男並提告。
張男到案矢口否認,但法官認為,小穎得知遭性侵後,立即痛罵張男,張男卻一反常態,先故左右而言他,然後消失一大段時間,才傳簡訊否認,與一般沒做此事者通常會馬上否認的正常反應迥異,因此認定張男犯行明確,昨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10月徒刑。仍可上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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