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18歲少女首次與男網友約會,卻被強載到摩鐵性侵,律師阮宥橙指出,與網友約會風險高,事先盡量掌握對方真實姓名、電話、照片、車號等,並在約會 過程中「勤打卡」,刻意讓他知道「我親友曉得我跟你出去、去哪裡」,萬一不幸遭侵害,務必保存身體、衣服上的跡證,並在第一時間求救、報警驗傷。
阮宥橙表示,網路交友彼此不一定給真實姓名,約會前女生基於自保,應要求對方提供手機號碼並通話、先傳臉照,若對方要開車、騎車來接,先說車號幾號,才不會上錯車,這些要求都不過份,但可讓對方知道「如果你對我亂來,警察找得到你」,若對方拒絕提供電話、照片等,可能有鬼。
至於見面地點,阮建議務必選在「有監視器的公開場所」,例如台北車站、超商前,目的是錄到對方長相,再來是見面後要「勇於說不」,若對方根本不是照片中的人,或車號跟講的不一樣,肯定有鬼,應立刻說掰掰。
此外,約會過程要「勤於打卡」,阮建議女生當著對方的面打電話、傳訊給親友,告知跟誰在什麼地方,等下打算去哪裡、大約幾點回家,每到一處就打卡,讓對方知道「我隨時可求救,親友也知道我在哪」。
萬一真的遇到惡狼怎麼辦,律師廖芳萱說:「一定會慌,但一定要想辦法求救,即使當下沒機會,脫身後立刻把事情告訴親友並報警,『告訴親友』這個動作可佐證確有性侵之事,此外,不要拖了好幾天才報警,以免影響警察採證,且採證前不要淨身、換衣服,以免洗掉證據。」(丁牧群/台北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203/150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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