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ag, 28. Mai 2018

30年同學會變調 人妻遭老同學撿屍性侵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29/1362486/

一名人妻前年8月特地從中南部北上參加小學同學會,想見見30年不見的老同學,不料喝太多,竟被黃姓男同學帶往摩鐵沒戴套性侵2次,還拿她的錢付房費及車 資。新北地院開庭時,黃男雖否認性侵,但法官考量女子指控始終一致,出庭哭泣幾近無法言語,且通過測謊,昨依兩次強制性交罪判黃男5年徒刑。

判 決指出,被害女子2016年8月得知30年未見的小學同學要開同學會,專程北上參加。同學們先在新北市新莊區一家餐廳聚會,再到KTV續攤唱歌,結束時女 子已酒醉,走路搖搖晃晃,招手攔計程車,要前往妹妹在新北的住處,此時黃姓、楊姓2名男同學因為順路也上車,途中女子頭暈嘔吐,不料黃男(45歲)竟在楊 男下車後,要司機開往五股一家摩鐵。

黃男下車時,拿女子的錢付車資及嘔吐的清洗費,接著攙扶女子進房間,強拉她上床脫衣褲意圖性侵,女子當下表示:「我要回家」並躲閃,但仍被黃男沒戴保險套性侵,之後黃男到浴室洗澡,不久又硬上女子,但兩次都很快結束。
                                                                                    
黃 男性侵女子兩次後,扶著意識仍不太清醒的女子離開摩鐵,再攔搭計程車讓女子返回妹妹家,女子直到返家後,才慢慢回想起整個受辱過程,除了告訴同學會吳姓召 集人,也在同學LINE群組留言:「開心的北上參加」、「或許有些時間是空白了,但我不是傻瓜,耳朵跟身體的記憶是很清楚」、「事實就是我被無理的對待 『性侵』了」、「黃XX你無需道歉作秀,我不會原諒你」、「趁人之危的小人」、「還從我皮包抽鈔票付計程車清潔費、摩鐵夜渡資!」黃男則回應:「我欠你 (被害人)一個道歉」、「我沒有性侵妳」。

女子提告後,黃男雖辯稱沒跟女子發生性行為,但合議庭考量被害女子指證歷歷,且通過測謊,反而 黃男面對被害女子、同學提出質疑,不但沒有積極、正面澄清及解釋,甚至被問到為何帶被害女子去摩鐵時,還與同學爆發肢體衝突,法官綜合相關事證,不採信黃 男的說法,昨判他有罪。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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