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30/1363554/
1名旅居海外的年輕女子跨海指控自己的親舅舅、哥哥,在她年幼時,利用獨處機會撫摸或親吻她的胸部、下體,她雖遠離故鄉療傷多年,但心靈創傷卻如影隨形, 因此決定跨海提告。不過因全案僅有女子單一指訴,甚至連她母親聽聞後也覺得不可思議,怎麼可能會發生這種事情,台北地檢署因此已無事證可證明為由,做出不 起訴處分。
這名女子指控,她出生在一個好家庭,但快樂的童年卻在幼稚園時劃下休止符。因為她的親舅舅在她就讀幼稚園時,就開始趁著家中無人時,拉著她的手去摸他噁心的下體、甚至磨蹭、舔她的下體,直到舅舅結婚後才停止這些變態的行為。
她說,不僅舅舅欺侮她,連親哥哥也在她就讀國中時,趁她在就寢時趁機偷偷舔弄他的左乳,她嚇到驚醒側身裝睡,哥哥才離開,但事後他都會趁著教她游泳的時候,有意無意的碰觸她的胸部。
女子說她也不敢相信至親的人會欺侮她,她一直試著說服自己,直到見到「#MeToo」運動全球蔓延,她決定面對真實,大聲說不,才會鼓起勇氣報案。
但女子的舅舅否認犯罪,辯稱平時他都上班,幾乎不會到她家,若是有到她家,她的父母也會在家。女子的哥哥也否認指控,辯稱她和妹妹會因為生活瑣事吵架,但絕不會做那種事,且自從他上學後,2人就沒住一起了。
由 於雙方各說各話,檢察官也傳了女子的母親到案,她證稱自從有小孩後,她都在家照顧小孩,外出時幾乎不會把讓小孩單獨留在家中,家裡一定會有她或先生在,女 兒幼稚園下課時,也都是請保母接回保母家,她再去保母家接回來,她回想後認為,女兒應該沒有與舅舅獨處機會,且女兒也不曾問過她奇怪的事情,因此當聽到女 兒提告,她覺得很納悶。
檢察官也傳喚女子提出的好友證人,這些好友證稱確實有聽過告訴人說過這件事情,而曾經擔任過女子心理諮商師的李姓心理師也證稱,女子在提到這2個人時,情緒反應很大,不過當時僅止於幫她處理心理層面的事,並沒有判斷她所講的事實真偽。
由於全案僅有女子一人的單一指訴,沒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檢察官因此以事證不足,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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