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twoch, 16. Mai 2018

台灣軟爛渣男何時浸豬籠?

一群沒人愛的台灣軟爛渣男只會Show下限. 台灣軟爛渣男原來不只喜歡強姦女人, 更是這麼想靠被男人強姦賺錢. 台灣軟爛渣男自己有多臭醜作怪, 從來不會照鏡子自省, 原來是因為眼睛瞎了. 台灣軟爛渣男自作賤不可活.
台灣軟爛渣男就是只會罵女人,  台灣軟爛渣男出軌嫖妓強姦家暴殺女人, 這些台灣軟爛渣男全部閉嘴保護同類. 台灣軟爛渣男的邏輯永遠是: 千錯萬錯絕對不是男人的錯. 男人同時和不同女人上床並且公布錄影很正常, 不正常有問題的永遠是受害的女人. 所以女人當然是淫蕩又犯賤妓女, 男人只是專情不同女人而已.
台灣軟爛渣男殺死女人, 甚至還認為女人該死. 台灣軟爛渣男死不完. 愚蠢到大腦不具備同情的能力.

美麗華老總外遇 小三竟嗆正宮「妳可以容忍」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16/1354399/

美麗華百樂園總經理黃世杰去年驚傳婚 變,他以夫妻長期分居台灣、澳洲兩地為理由,向澳洲法院請求與結婚20年的妻子陳寶珠離婚獲准,陳寶珠不服,回台灣提告確認婚姻關係訴訟,但台北地院仍認 定澳洲法院判決有效,判她敗訴。陳寶珠另指控黃世杰外遇女子尤慧青,怒告兩人侵害配偶權求償165萬元,台北地院法官依據尤慧青嗆聲:「法律不容許,妳可 以容忍。」認定黃世杰外遇屬實,但陳寶珠超過2年求償時限才提告,今判她敗訴。

判決指出,陳寶珠控訴,黃世杰自2012年起與尤慧青交 往,2014年生下一名私生女,她同年7月獲得一張黃、尤挽手逛街的照片得知此事,9月間質問下令丈夫承認外遇,她於是提起妨害家庭罪刑事告訴,但黃世杰 仍然時常藉機外宿,開車出入登記在尤慧青名下的大直豪宅,另尤慧青迄今擔任美麗華城市發展公司、美麗華興業公司董事,持續侵害其配偶權,黃、尤二人應連帶 賠償她165萬元。

黃世杰、尤慧青則辯稱,他們只是友人關係,未曾有侵害陳寶珠配偶權的行為,陳寶珠2014年9月間不斷疲勞轟炸質問 兩人關係,黃世杰的答覆只是以不耐煩的態度試圖停止追問,並非承認外遇,妨害家庭刑事告訴之前也獲不起訴,黃世杰雖在1996年與陳寶珠結婚,但因兩人長 期分居台、澳兩地,且陳寶珠在澳洲竟與楊姓前夫藕斷絲連,黃世杰因此提起離婚請求。

黃、尤指出,澳洲法院前年8月已認定黃世杰與陳寶珠 婚姻破裂至不可回復(the marriage has broken down irretrievably)」,判准黃離婚請求,陳寶珠向台北地院提的確認婚姻存在訴訟,又在去年7月判決敗訴,所以陳才在去年9月提起本件民事求償, 距離她所認的侵害配偶權行為發生已相距4年,明顯超過法定的2年求償時效,請求法官判決陳寶珠求償駁回。

法官審酌,陳寶珠出具的 2014年9月質問黃世杰之對話錄音顯示,黃世杰說:「我以前應該說過了,如果是我的種,為什麼不能領?」陳寶珠:「你確定那是你的種?你為什麼確定你跟 我說。」黃世杰:「若有當然是確定!」法官認為,黃世杰的回答是假設性用語,並未正面回應,這段錄音並無法證明黃世杰有與尤慧青交往生子。

但法官認為,尤慧青在2014年12月赴台北地檢署就通姦告訴作證時,自承其與黃世杰在10年前就因廠商關係而認識,其早在聊天過程中知曉黃世杰結婚,但陳寶珠提出之2014年7月拍下的照片顯示,尤慧青逛街時竟狀似親暱的挽著黃世杰手臂,黃世杰也幫其提背物品。

另 外,2014年9月陳寶珠質問尤慧青的錄音顯示,尤慧青說:「他(黃世杰)告訴我妳可以容忍。」陳寶珠:「請問要容忍到什麼程度?」尤慧青:「就是有我這 個人存在…另一個伴…法律上沒有容許…妳可以容忍。」法官認為,從以上證據可見,黃世杰、尤慧青在2014年7月至9月間確有交往事實。

但 法官指出,《民法》明文規定,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陳寶珠2014年知悉黃世杰、尤慧青在在該年7月至9月間的交往 情事,卻在2017年9月才提告求償,罹於2年求償時效,應予駁回,判決陳寶珠敗訴。可上訴。記者試圖聯繫陳寶珠律師取得回應,但事務所回覆,全案涉及私 人隱私,他們不方便回應。(李奕緯/台北報導)

Keine Kommentare:

Kommentar veröffentli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