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 "以下開始放開那少年有種衝我來阿!!"
事實: 台灣女人的道德線比台男高尚多了!!!!!
事實: 台灣女人的道德線比台男高尚多了!!!!!
台男: 他24歲已睡250女 一晚4P家常便飯 "真是性福!閱女無數!廉價地溝鏟……臭水溝達人。歡迎來台灣 !!"
台男:1女2男 "當人太浪費,因該當野狗就好!! " 同理, 台灣男人嫖妓劈腿三妻四妾強姦, 當人太浪費, 應該當野狗就好!!
台男: "男人打女人, 丟臉的女人自己作賤活該沒別的,自己眼瞎要嫁這種人怪誰啊"
同理, 台灣男人被劈腿當工具人, 丟臉的男人自己作賤活該沒別的,自己眼瞎要追求這種人怪誰啊!!
台男: "男持刀搶超商, 一日三餐家常便飯, 其實見怪不怪."
台男: "女生太恐怖了,乾脆隔離起來,台灣分兩半,男生女生一邊分分得了,這樣就不會性騷擾了"
事實: "PO兩歲女握他GG噁照 台中鬼父自殺亡"
台灣男人可以效法台中鬼父自殺亡, 否則女人一出生, 就可能被強姦.
台男: "現在的男性朋友真的要很小心,一不小心就被告性侵了。"
事實: "現在的女性朋友真的要更小心,一不小心就被性侵分屍了。"
以不分屍為前提交往,聽起來好笑,但這些是悲哀的事實。部分男性反擊:「男性不是潛在殺人犯」,女性則回喊:「但女性是潛在受害者。」根據南韓性暴力救助中心與2016年報告,88.9%的暴力罪受害者是女性,94.1%性犯罪受害者也是女性,南韓每3天就有1名女性遭親密伴侶或前伴侶謀殺。
台灣男人嫖妓, 天經地義. 但是不提供性服務的台灣女人, 喝醉酒或者被台男灌醉強姦分屍拍裸照公布, 成為受害者, 卻被台灣軟爛渣男罵淫蕩又犯賤妓女. 所以喝醉酒的台灣男人, 也應該可以被人割除陰莖分屍. 自找的活該.
女人完全沒有犯法劈腿嫖妓, 台灣男人就已經罵賤人+78+劣質+發春婊子公主病作賤自己還拉低台灣整體男性的格調男性. 自己才是應下十八層地獄的惡魔.
婚都離了, 女人還不能在街上吻其他男人? 引發92次留言, 醜陋的賤台男才是製造噁心的源頭.
亂丟垃圾外籍男人竟然能夠引發65次留言. 台灣軟爛渣男出軌嫖妓強姦家暴殺女人, 這些台灣軟爛渣男全部閉嘴保護同類.
台男看見外籍男人的相關新聞, 就馬上Show下限, 發情高潮了, 滿嘴大便, 口不擇言. 不去攻擊外籍男, 既沒知識也不願看電視, 所以不具同理心. 也只有台灣女人ccr, 才會被炮轟. 台男自己還付錢ccr染病, 卻絕對不會被炮轟. 只有穆斯林國家可以跟台男比下限.
尋芳客慘了!台東泰籍賣淫女驗出愛滋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03/1327777/
台南也有!泰女染愛滋賣淫 嫖客慘了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15/1334725/
泰女「艾莉絲」確診染愛滋! 衛局急尋百名嫖客「快來篩檢」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18/1336701/
禾乃月.. 性侵案件版本..
1.加害者10個有11個否認犯行..
2.檢.警提出證據後.7至8個辯稱合意性交..
3.另2至3個罪證確鑿死都否認..
4.判前.. 已認錯.誠心和解.與元配假離婚.真脫產.沒有錢賠..
5.恐龍認為未泯滅人性.可教化..輕判
6.為了提早假釋出監.若干年後提出修復式正義.要與被性 侵者道歉.提早出監後.做牛做馬.賺錢賠償..不顧被害者.已為人妻.為人母.無情的再勾起昔日傷痛的第二次傷害.....
在台灣加害者人權豪華頂級全 套...真的無微不至..相對被害者呢?..加害者的可惡行為已帶給被害者無限期的痛苦..更惡質的司法部門的.教化刑無知理論..更割深傷口的災難.....
"這種變態下流齷齪淫穢卑鄙無恥的行為,根本就是自己老二癢還怪別人腳開開誘惑。性侵完還要告人家. 怎麼樣台男都有藉口,然後就是不會承認自己有錯XD"
"加上少女曾向高男表明已16歲,又曾讓高男載去打工的 地方,無法證明高男與少女發生性關係時,已知她未滿16歲,因此無法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
無知最大, 不知殺人有罪, 就可以免去刑責嗎? 23歲台灣軟爛渣男真是孤陋寡聞. 沒聽過身分證這種東西嗎? 還是智商早就只剩50? 是故意不追問的吧? 反正把15歲未成年搞上床, 爽就夠了. 台灣法律完全就是在保護台灣軟爛渣男. 台灣軟爛渣男竟然還有臉罵應該受保護的未成年少女"夠賤婊子+萬人插香香爐+好恐怖的女人"
"男生要好好保護好自己啊!" "10個告性侵的女人有9個是這種貨色" 意思是說23歲台男都是"未成年"的笨蛋畜生, 90%專挑未滿16歲少女性交.
蘋果留言功能就是讓台灣軟爛渣男現形. 台灣軟爛渣男的日常, 因為沒有羞恥心, 所以仇恨女人特別厲害. "記得找滿16歲!" 台灣軟爛渣男得的是秀下限絕症. 渣到不能渣了... 看看蘋果新聞下面的留言, 印證台灣軟爛渣男越來越自私無恥, 把污辱未成年少女當成樂趣, 無能管好自己的87言論. 男人自己很清楚:強姦是男人, 嫖妓也是男人, 家暴還是男人...
男人先把自己的高犯罪率降到和女人犯罪率一樣低, 再出來嗆女人. 否則就如殺人犯在喊救人, 可笑而且無恥至極.
台男真的愛說謊不打草稿: "但在台灣這個地方感覺女生比男生還要吃香,女生權力比男生還要高"??????????
"這就是有$了就要找年輕壯男,那當時的海誓山盟呢!" 台男真的好搞笑, 絕大多數台男有所謂的山盟海誓嗎? 無論台男多老, 身分地位如何, 拼命想找未成年少女上床才是真的吧!
台男最洋洋自得的就是有三妻四妾, 只能說醜陋的賤台男真是軟爛渣了
"有錢到處播種很正常!台灣一堆這種有錢人!有錢玩女人怎麼了. 飽暖當然要思淫慾, 不然要幹嘛??男人的表率"
"如果台女沒工具人使喚,哪來的錢花用" 台男就只會睜眼說瞎話, 自以為只有男人在賺錢, 而且女人不生孩子不做家務當女傭. 幹嘛不去死, 或者當和尚不要追求女人. 台男管不住自己的性欲望, 沒人強迫卻愛當工具人, 幹不到就幹意滿滿, 當然又是台女的錯. 台男最愛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自己又選擇愛壞女人, 活該死好.
"打女朋友還可以忍,但是打貓就不行!" 印證台灣軟爛渣男最愛打女人. 台灣軟爛渣男果然就是該下地獄的畜生. 台灣男人真的是可笑至極. 不是一直認為婚前交往自由, 看來只有台灣男人才有婚前交往自由. 一群沒人愛的台灣軟爛渣男只想打女人. 家暴事件是台灣每天的日常。即便《家庭暴力防治法》在台灣已實施20年,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的通報量仍高達13萬7148件,平均每天發 生375件,又歷年來的統計,平均7、8成以上施暴者都是男性,這是性別議題。
不少加害人都有重覆施暴特性,建議參採英國2014年實施的《克雷爾法》,讓民眾有權利申請查閱伴侶過往是否有家暴行為。
台灣軟爛渣男強姦親生女兒親妹妹姪女, 早就不是罕見新聞了. 台灣軟爛渣男最嚮往當強姦犯, 只想強姦猥褻性騷擾女人, 不願付錢給提供性服務女性. 台灣女性遭到性騷、甚至是性侵的經驗, 應該也是高達95%. 根據衛福部2016年性侵害事件通報統計,台灣一年有8000多件性侵案。其中,超過1成的受害者是障礙者,在這1成之中,又有超過5成是智障. 其中最多人涉犯的是對未成年者性交、猥褻罪,其次是加重強制性交罪與強制性交罪. 效法美國《梅根法案》, 將有性侵兒童前科者的個人資料公開在網際網路上,供民眾查詢及事先採取保護措施, 才能讓台灣軟爛渣男永久現形, 減少新的受害者人數.
一群沒人愛的台灣軟爛渣男只會Show下限. 台灣軟爛渣男原來不只喜歡強姦女人, 更是這麼想靠被男人強姦賺錢. 台灣軟爛渣男自己有多臭醜作怪, 從來不會照鏡子自省, 原來是因為眼睛瞎了. 台灣軟爛渣男自作賤不可活.
Chingmin Yang "個性老實怎麼會掏空?個性老實怎會出入風月場所?記者不要自己下結論,好像都是女性誘 拐,如果這男的不貪,怎會被慫恿?什麼年代了還在色字頭上一把刀?亞當只會說是女人誘惑我吃蘋果,怎不說自己餓鬼?男人找小三總是說女人誘惑我,怎不說自己水性楊花,管不住下面?連掏空共犯也要分男性無辜女性陰險,記者要不要放下工作,先去上去性平教育?"
台灣軟爛渣男就是只會罵女人, 台灣軟爛渣男出軌嫖妓強姦家暴殺女人, 這些台灣軟爛渣男全部閉嘴保護同類. 台灣軟爛渣男的邏輯永遠是: 千錯萬錯絕對不是男人的錯. 男人同時和不同女人上床並且公布錄影很正常, 不正常有問題的永遠是受害的女人. 所以女人當然是淫蕩又犯賤妓女, 男人只是專情不同女人而已.
台灣軟爛渣男殺死女人, 甚至還認為女人該死. 台灣軟爛渣男死不完. 愚蠢到大腦不具備同情的能力.
夫暗夜睜大雙眼猛瞪 妻患憂鬱症訴離獲准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28/1381319/桃園一名劉姓妻子控訴結婚19年、從事停車場管理工作的徐姓丈夫,7年前開始性情變得古怪,常因小事大發脾氣,她無法忍受遂分房而睡,未料徐男卻經常坐在 床邊注視著她;曾有一次,她與兒子同睡,徐男側躺床上以手肘撐頭、眼睛瞪大怒目直視她,她醒來後突見此一情狀,因驚嚇過度發出淒厲尖叫聲,兒子也因心疼 她,遂哀求父親先行離開房間,竟遭徐男大聲喝斥「這不干你的事,你閉嘴啦」,並因此讓她罹患憂鬱症。
劉女稱,丈夫前年起更嚴格監控她的 生活起居,多次騎機車尾隨她出門、並趁她出門後至房間大肆翻搜皮包及私人物品,還不知從何處取得偽造之汽車旅館發票,向她的家人指其和兒子的游泳教練有姦 情。兒子參加游泳比賽時,劉女詢問徐男是否一同前往觀看加油時,徐男竟冷淡回應「又不會得名,幹嘛去看」。
劉女表示,去年2 月25日晚間,徐男原應於宜蘭工作不會返家,她也因服用精神科醫師開立助眠藥物入睡後,卻在睡夢中感覺有人掀開被子,她睜眼發覺是徐男所為,受到莫大驚嚇而尖叫,被告竟以不削表情彷彿說「又來了」,毫無悔改之意。且造成她憂鬱症加重。
劉 女說,她2年前提出離婚要求,雙方經溝通後自行購買離婚協議書先行於其上簽名,徐男卻要求3 個月「猶豫期」,時間到了卻反悔拒絕偕同辦理離婚登記,並刁難她表示以後不再給付生活費。去年4 月,劉女搬離住處並在外租屋,兩名未成年子女亦決定隨她共同生活,沒想到徐男竟把家門的鎖換掉。
徐男則稱,他在家族經營公開招標之停車 場工作,除了管理,尚需負擔停車機械設備之維修保養工作,極為辛苦繁重,每日工作時數長達14小時,年休假僅30日左右,且將薪資、分紅全交由劉女打理, 因家中經濟全由劉女掌控,讓子女們誤以為都是媽媽在供養他們,造成他在家裏沒地位。
後因他不同意兒子認游泳教練為乾爹,雙方曾發生爭 執,且劉女經常帶兒子去參加教練們的聚會,他怎麼勸說,妻子都不聽。今年農曆年,游泳敎練還帶著禮物到娘家,並和娘家人打麻將;打完牌後他想與教練談話, 教練竟躲在岳母房間佯裝睡覺,所以他才懷疑他們有不可告人之情。且他曾趁劉女不在家時進入房間檢視其皮包,發現有香菸數包,還有一張住家附近汽車賓館休息 之發票。
不過,兩人的一對子女作証指徐男確有如劉女所訴之情緒不穩現象,且徐男也坦承他們母子搬走後把家門的鎖換掉了,桃園地院法官審 酌雙方分居後迄今已逾1 年,雙方均無實質修補情感之互動,堪認夫妻間應有之誠摯相愛、互信、互諒基礎早已動搖而不復存在,判准他們離婚,且因子女與劉女互動良好,監護權也判給劉 女。(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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