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律師(klaw)
新聞:「近期知名張姓網紅(前空姐)被老公爆外遇,張女的老公接連PO出外遇證據,甚至揚言要PO出她與攝影師小王的激戰影片,引起外界關注。」
想法如下:
1.這是最近幾個月發生的第n個分屍案,
差別只在於,這個案子是人格分屍;
2.太太外遇,
先生可以生氣、選擇離開甚至請求離婚,
以手上有的證據,一定可以如願的,
在這種情況下,有什麼必要這樣搞(媒體公審)?
她對不起你,你就可以人格支解對方?
3.她有再多不是,也還是小孩的媽媽,
把媽媽搞得這麼不堪,
對小孩也是一種傷害,不是嗎?
4.因為a所以b,
「太太外遇」這件事情,
我們通常以為應該放在a這個空格,
其實它可能是b,
是雙方婚姻關係不佳的最後結果,
不是「雙方婚姻破裂」的原因⋯
結語:
婚姻走不下去沒關係,
分手的身影弄漂亮一點,
以後的日子,為了小孩你們還是要碰面的,
現在搞成這樣,以後怎麼辦?
先生可以生氣、選擇離開甚至請求離婚,
以手上有的證據,一定可以如願的,
在這種情況下,有什麼必要這樣搞(媒體公審)?
她對不起你,你就可以人格支解對方?
3.她有再多不是,也還是小孩的媽媽,
把媽媽搞得這麼不堪,
對小孩也是一種傷害,不是嗎?
4.因為a所以b,
「太太外遇」這件事情,
我們通常以為應該放在a這個空格,
其實它可能是b,
是雙方婚姻關係不佳的最後結果,
不是「雙方婚姻破裂」的原因⋯
結語:
婚姻走不下去沒關係,
分手的身影弄漂亮一點,
以後的日子,為了小孩你們還是要碰面的,
現在搞成這樣,以後怎麼辦?
Keine Kommentare:
Kommentar veröffentli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