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男帶國中妹回家變性侵犯 二審法官看了看床改判無罪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25/1379196/案情果然不單純!新竹一名劉姓男子幾年前帶著逃家的國中女友寄宿女性友人家中,兩人躺在木床上舖同床共枕睡了一晚,隔天劉男覺得不妥聯絡家長請他們接回小 女友,沒想到事後卻挨告性侵,一審法官還判他有罪需服刑3年,劉男不服提起上訴,強調當天睡覺的木床老舊不堪,如果兩人真有做愛一定會驚醒下舖友人,二審 法官勘驗證物後覺得很有道理,加上國中妹的證詞反複、下體內部沒有驗出劉男DNA,日前已撤銷原判決,依法改判他無罪。
「他把兩手撐在床 上正躺在我上方,之後就......。」根據判決書指出,新竹一名國中女學生幾年前透過網路認識了20歲的劉男,深受他體貼溫柔、不忘記生日等小細節感 動,主動告白要擔任劉男的小情人,同年暑假,國中妹與父母吵了一架後離家出走投靠劉男,劉男便將她帶到兩人共同友人王姓女子在竹北的租屋處借住,國中妹在 偵訊中指稱,當晚兩人越睡越不對勁發生了性關係,時間約10、20分鐘左右,男友最後射精在她肚子上完事。
劉男得知挨告後覺得十分無辜, 信誓旦旦保證兩人當晚都在睡覺沒有發生任何事情,但一審法官認為國中妹審理過程,多次擔心男友遭判刑,壓力過大痛哭,沒有誣告劉男的可能性,痛斥劉男為滿 足性慾影響被害人身心、扭曲性觀念,犯後態度惡劣,去年依法判處3年有期徒刑,劉男不服提起上訴,強調當發當天的床舖是木造材質,稍有動作就搖晃劇烈、吱 吱作響,二審法官在聽完辯詞後也同意,兩人做愛不可能不吵醒下舖的王姓女子。
「我看到妹妹時,她都在玩手機啊!」王女出庭時還加碼爆料曾 親耳聽國中妹抱怨男友沒碰她,要出庭前也收到了國中妹傳訊要求封口,對此,國中妹多以「忘記了」、「不記得」回應,法官質疑,根據國中妹供詞,男友當晚沒 戴保險套射精在肚子上,但下體內部卻驗不出任何精液、前列腺液反應,陰道外部的DNA可能是經國中妹雙手轉移沾上被告口水、汗液,加上國中妹坦承「有點 氣」男友打電話給家長,認定此案纏訟4年仍證據不足,依法改判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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