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nerstag, 28. Juni 2018

 

找錢碰到女客手變性騷離職 胖工讀生嘆「人醜性騷擾」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26/1380136/ 


 
台男: "以下開始放開那少年有種衝我來阿!!"
事實: 台灣女人的道德線比台男高尚多了!!!!!
  
台男: 他24歲已睡250女 一晚4P家常便飯 "真是性福!閱女無數!廉價地溝鏟……臭水溝達人。歡迎來台灣 !!"
台男:1女2男 "當人太浪費,因該當野狗就好!! "
同理, 台灣男人嫖妓劈腿三妻四妾強姦, 當人太浪費, 該當野狗就好!!  

台男: "男人打女人, 丟臉的女人自己作賤活該沒別的,自己眼瞎要嫁這種人怪誰啊"
同理, 台灣男人被劈腿當工具人,  丟臉的自己作賤活該沒別的,自己眼瞎要追求這種人怪誰啊!! 


台男: "持刀搶超商, 一日三餐家常便飯, 其實見怪不怪."
台男: "女生太恐怖了,乾脆隔離起來,台灣分兩半,男生女生一邊分分得了,這樣就不會性騷擾了"
事實: "PO兩歲女握他GG噁照 台中鬼父自殺亡"
台灣男人可以效法台中鬼父自殺亡, 否則女人一出生, 就可能被強姦. 


台男: "現在的男性朋友真的要很小心,一不小心就被告性侵了。"
事實: "現在的女性朋友真的要更小心,一不小心就被性侵分屍了。"
以不分屍為前提交往,聽起來好笑,但這些是悲哀的事實。部分男性反擊:「男性不是潛在殺人犯」,女性則回喊:「但女性是潛在受害者。」根據南韓性暴力救助中心與2016年報告,88.9%的暴力罪受害者是女性,94.1%性犯罪受害者也是女性,南韓每3天就有1名女性遭親密伴侶或前伴侶謀殺。

台灣男人嫖妓, 天經地義. 但是不提供性服務的台灣女人, 喝醉酒或者被台男灌醉強姦分屍拍裸照公布, 成為受害者, 卻被台灣軟爛渣男淫蕩又犯賤妓女. 所以喝醉酒的台灣男人, 也應該可以被人割除陰莖分屍. 自找的活該. 

 
女人完全沒有犯法劈腿嫖妓, 台灣男人就已經罵人+78+劣質+發春婊子公主病作賤自己還拉低台灣整體男性的格調男性. 自己才是應下十八層地獄的惡魔.
婚都離了, 女人還不能在街上吻其他男人? 引發92次留言, 醜陋的賤才是製造噁心的源頭.
亂丟垃圾外籍男人竟然能夠引發65次留言. 台灣軟爛渣男出軌嫖妓強姦家暴殺女人, 這些台灣軟爛渣男全部閉嘴保護同類.   

 台男看見外籍男人的相關新聞, 就馬上Show下限, 發情高潮了, 滿嘴大便, 口不擇言. 不去攻擊外籍男, 既沒知識也不願看電視, 所以不具同理心. 也只有台灣女人ccr, 才會被炮轟.
 台男自己還付錢ccr染病, 卻絕對不會被炮轟. 只有穆斯林國家可以跟台男比下限.

尋芳客慘了!台東泰籍賣淫女驗出愛滋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03/1327777/

台南也有!泰女染愛滋賣淫 嫖客慘了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15/1334725/

泰女「艾莉絲」確診染愛滋! 衛局急尋百名嫖客「快來篩檢」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18/1336701/  
 


禾乃月.. 性侵案件版本..
1.加害者10個有11個否認犯行..
2.檢.警提出證據後.7至8個辯稱合意性交..
3.另2至3個罪證確鑿死都否認..
4.判前.. 已認錯.誠心和解.與元配假離婚.真脫產.沒有錢賠..
5.恐龍認為未泯滅人性.可教化..輕判
6.為了提早假釋出監.若干年後提出修復式正義.要與被性 侵者道歉.提早出監後.做牛做馬.賺錢賠償..不顧被害者.已為人妻.為人母.無情的再勾起昔日傷痛的第二次傷害.....
在台灣加害者人權豪華頂級全 套...真的無微不至..相對被害者呢?..加害者的可惡行為已帶給被害者無限期的痛苦..更惡質的司法部門的.教化刑無知理論..更割深傷口的災難.....

"這種變態下流齷齪淫穢卑鄙無恥的行為,根本就是自己老二癢還怪別人腳開開誘惑。性侵完還要告人家. 怎麼樣台男都有藉口,然後就是不會承認自己有錯XD"
 
"加上少女曾向高男表明已16歲,又曾讓高男載去打工的 地方,無法證明高男與少女發生性關係時,已知她未滿16歲,因此無法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
無知最大, 不知殺人有罪, 就可以免去刑責嗎? 23歲台灣軟爛渣男真是孤陋寡聞. 沒聽過身分證這種東西嗎? 還是智商早就只剩50? 是故意不追問的吧? 反正把15歲未成年搞上床, 爽就夠了. 台灣法律完全就是在保護台灣軟爛渣男. 台灣軟爛渣男竟然還有臉罵應該受保護的未成年少女"夠賤婊子+萬人插香香爐+好恐怖的女人"
"男生要好好保護好自己啊!" "10個告性侵的女人有9個是這種貨色" 意思是說23歲台男都是"未成年"的笨蛋畜生, 90%專挑未滿16歲少女性交.


蘋果留言功能就是讓台灣軟爛渣男現形. 台灣軟爛渣男的日常, 因為沒有羞恥心, 所以仇恨女人特別厲害.  "記得找滿16歲!" 台灣軟爛渣男得的是秀下限絕症. 渣到不能渣了... 看看蘋果新聞下面的留言, 印證台灣軟爛渣男越來越自私無恥, 把污辱未成年少女當成樂趣, 無能管好自己的87言論. 男人自己很清楚:強姦是男人, 嫖妓也是男人, 家暴還是男人...
男人先把自己的高犯罪率降到和女人犯罪率一樣低, 再出來嗆女人. 否則就如殺人犯在喊救人, 可笑而且無恥至極.

台男真的愛說謊不打草稿: "但在台灣這個地方感覺女生比男生還要吃香,女生權力比男生還要高"??????????
"這就是有$了就要找年輕壯男,那當時的海誓山盟呢!" 台男真的好搞笑, 絕大多數台有所謂的山盟海誓嗎? 無論台多老, 身分地位如何, 拼命想找未成年少女上床才是真的吧!
台男最洋洋自得的就是有三妻四妾, 只能說醜陋的賤男真是軟爛渣了   

"有錢到處播種很正常!台灣一堆這種有錢人!有錢玩女人怎麼了. 飽暖當然要思淫慾, 不然要幹嘛??男人的表率"
 "如果台女沒工具人使喚,哪來的錢花用" 台男就只會睜眼說瞎話, 自以為只有男人在賺錢, 而且女人不生孩子不做家務當女傭. 幹嘛不去死, 或者當和尚不要追求女人. 台男管不住自己的性欲望, 沒人強迫卻愛當工具人, 幹不到就幹意滿滿, 當然又是台女的錯. 台男最愛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自己又選擇愛壞女人, 活該死好.

"打女朋友還可以忍,但是打貓就不行!" 印證台灣軟爛渣男最愛打女人. 台灣軟爛渣男果然就是該下地獄的畜生. 台灣男人真的是可笑至極. 不是一直認為婚前交往自由, 看來只有台灣男人才有婚前交往自由.  一群沒人愛的台灣軟爛渣男只想打女人. 家暴事件是台灣每天的日常。即便《家庭暴力防治法》在台灣已實施20年,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的通報量仍高達13萬7148件,平均每天發 生375件,又歷年來的統計,平均7、8成以上施暴者都是男性,這是性別議題。
不少加害人都有重覆施暴特性,建議參採英國2014年實施的《克雷爾法》,讓民眾有權利申請查閱伴侶過往是否有家暴行為。 

台灣軟爛渣男強姦親生女兒親妹妹
姪女, 早就不是罕見新聞了. 台灣軟爛渣男最嚮往當強姦犯, 只想強姦猥褻性騷擾女人, 不願付錢給提供性服務女性. 台灣女性遭到性騷、甚至是性侵的經驗, 應該也是高達95%. 根據衛福部2016年性侵害事件通報統計,台灣一年有8000多件性侵案。其中,超過1成的受害者是障礙者,在這1成之中,又有超過5成是智障. 其中最多人涉犯的是對未成年者性交、猥褻罪,其次是加重強制性交罪與強制性交罪. 效法美國《梅根法案》, 將有性侵兒童前科者的個人資料公開在網際網路上,供民眾查詢及事先採取保護措施, 才能讓台灣軟爛渣男永久現形, 減少新的受害者人數.

一群沒人愛的台灣軟爛渣男只會Show下限. 台灣軟爛渣男原來不只喜歡強姦女人, 更是這麼想靠被男人強姦賺錢. 台灣軟爛渣男自己有多臭醜作怪, 從來不會照鏡子自省, 原來是因為眼睛瞎了. 台灣軟爛渣男自作賤不可活.


Chingmin Yang "個性老實怎麼會掏空?個性老實怎會出入風月場所?記者不要自己下結論,好像都是女性誘 拐,如果這男的不貪,怎會被慫恿?什麼年代了還在色字頭上一把刀?亞當只會說是女人誘惑我吃蘋果,怎不說自己餓鬼?男人找小三總是說女人誘惑我,怎不說自己水性楊花,管不住下面?連掏空共犯也要分男性無辜女性陰險,記者要不要放下工作,先去上去性平教育?"

台灣軟爛渣男就是只會罵女人,  台灣軟爛渣男出軌嫖妓強姦家暴殺女人, 這些台灣軟爛渣男全部閉嘴保護同類. 台灣軟爛渣男的邏輯永遠是: 千錯萬錯絕對不是男人的錯. 男人同時和不同女人上床並且公布錄影很正常, 不正常有問題的永遠是受害的女人. 所以女人當然是淫蕩又犯賤妓女, 男人只是專情不同女人而已.
台灣軟爛渣男殺死女人, 甚至還認為女人該死. 台灣軟爛渣男死不完. 愚蠢到大腦不具備同情的能力. 

 

選民服務變性侵 議員助理辯「只摸到毛」判賠30萬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28/1381464/

高雄市議員黃香菽的助理陳志銘2015年受理一名女選民請託,幫她處裡違建糾紛,竟邀約女選民外出,開車載她到公園旁停車場,跨坐她身上襲胸並用手指性侵 得逞,經女選民苦苦哀求才罷手。事後陳男認錯並想以6千元安撫女選民,仍遭女選民提告求償。陳男辯稱兩情相悅,但高雄地院不採,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陳男 4年徒刑,民事部分今再判他須賠女選民30萬元。

判決指出,陳男自稱「議員的分身」,大家都尊稱其為「阿吉大仔」,2014年一名女選民因房屋違建,和建商及拆除大隊有糾紛,透過里長介紹,拜託陳男協助,沒想到自此惡夢開始。

2015年6月17日早上11點多,陳男以討論糾紛事宜為由,邀約女選民外出見面,卻載她到金獅湖旁停車場,不顧女選民反抗,從駕駛座將左腳跨到副駕駛座,將女選民的雙腿撐開,對她襲胸並用手指性侵得逞,直到女選民大喊:「阿吉大仔,不要這樣,不然我要報警!」陳男才罷手,開車送女選民回家。

事 後女選民不甘受辱,連續向2名里長求助都遭拒,只好鼓起勇氣自己打電話質問陳男並錄音,陳男在電話中坦承,「我一生25年來參與政治,剛好做錯妳這件事而 已…我包6千元跟妳道歉…妳已經有傷害到我了捏,妳去跟里長說,里長如果說出去,我就臭掉了捏!我20多年的政治生涯跟在社會上認同我吉仔能力的,都讓妳 弄臭了。」

女選民拿著錄音檔到警局報警提告,她控訴,當天陳男邀約她討論糾紛的事情,她一上車,陳男提及曾有檳榔攤找他處理違建,當事人有和他發生性關係,他就幫當事人處理好,女選民則當場回應:「我有家庭,不可能跟你發生性關係。」

女選民說,她當下覺得怪怪的,藉口中午要接小孩放學請陳男載她回家,陳男卻說直接到公園講,就把車子開到金獅湖旁的停車場,「接著他就用手把我的褲子拉開伸進我的內褲裡,我推開他,他更加強硬把我壓在副駕駛座,再一次拉開我的褲子用手指性侵我,我極力反抗,他又將手從衣領伸進去摸我的胸,我當場跟他求饒,說這樣下去我要報警,請他載我回家,他才停手。」

但 陳男到案後辯稱當天是女選民約他喝咖啡,目的是要感謝他幫忙處理房子的事情,他開車到女選民住處載她,因怕去公共場合會被發現他是民意代表,所以帶女選民 到公園後方停車場聊天,「聊天過程她表示房子建設過程冗長耗費金錢時間,便開始情緒激動痛哭,她把頭依在我身上,我摸她的頭、肩膀安慰她,當下因現場氣氛 關係,我就一直往下伸入她的內褲裡面,撫摸陰毛部位約5秒鐘,過程中她沒有反抗,她叫我不要這樣我就收手了」。

陳男委任律師則主張,2 人因處理房屋糾紛互動頻繁、過從甚密,因此關係已達男女朋友的程度,案發當時,陳男見女選民情緒激動、哭泣,為了安撫且當時氣氛使然,先以摸頭、摟肩之方 式安慰女選民,女選民並無不悅,陳男才順勢往下摸,最後拒絕也是輕聲細語,陳男也立即停止行為,此事件應是兩情相悅。

但高雄地院認為,女選民指證歷歷,且錄音顯示陳男對於女選民指控,並無立即反駁,甚至坦承「做錯事」,還主動表示願以6000元道歉,顯見女選民指控是事實,因此不採信陳男辯詞,日前判他4年徒刑,民事部分今再判陳男須賠償女選民30萬元。仍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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