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nstag, 26. Juni 2018


台男: "以下開始放開那少年有種衝我來阿!!"
事實: 台灣女人的道德線比台男高尚多了!!!!!


台男: "女生太恐怖了,乾脆隔離起來,台灣分兩半,男生女生一邊分分得了,這樣就不會性騷擾了"
事實: "PO兩歲女握他GG噁照 台中鬼父自殺亡"
台灣男人可以效法台中鬼父自殺亡, 否則女人一出生, 就可能被強姦. 


台男: "現在的男性朋友真的要很小心,一不小心就被告性侵了。"
事實: "現在的女性朋友真的要更小心,一不小心就被性侵分屍了。"
以不分屍為前提交往,聽起來好笑,但這些是悲哀的事實。部分男性反擊:「男性不是潛在殺人犯」,女性則回喊:「但女性是潛在受害者。」根據南韓性暴力救助中心與2016年報告,88.9%的暴力罪受害者是女性,94.1%性犯罪受害者也是女性,南韓每3天就有1名女性遭親密伴侶或前伴侶謀殺。

台男:1女2男 "當人太浪費,因該當野狗就好!! "
同理, 台灣男人嫖妓劈腿三妻四妾強姦, 當人太浪費, 該當野狗就好!!  

台男: "男人打女人, 丟臉的女人自己作賤活該沒別的,自己眼瞎要嫁這種人怪誰啊"
同理, 台灣男人被劈腿當工具人,  丟臉的自己作賤活該沒別的,自己眼瞎要追求這種人怪誰啊!!

台灣男人嫖妓, 天經地義. 但是不提供性服務的台灣女人, 喝醉酒或者被台男灌醉強姦分屍拍裸照公布, 成為受害者, 卻被台灣軟爛渣男淫蕩又犯賤妓女. 所以喝醉酒的台灣男人, 也應該可以被人割除陰莖分屍. 自找的活該.
女人完全沒有犯法劈腿嫖妓, 台灣男人就已經罵人+78+劣質+發春婊子公主病作賤自己還拉低台灣整體男性的格調男性. 自己才是應下十八層地獄的惡魔.
婚都離了, 女人還不能在街上吻其他男人? 引發92次留言, 醜陋的賤才是製造噁心的源頭.
亂丟垃圾外籍男人竟然能夠引發65次留言. 台灣軟爛渣男出軌嫖妓強姦家暴殺女人, 這些台灣軟爛渣男全部閉嘴保護同類.   

 台男看見外籍男人的相關新聞, 就馬上Show下限, 發情高潮了, 滿嘴大便, 口不擇言. 不去攻擊外籍男, 既沒知識也不願看電視, 所以不具同理心. 也只有台灣女人ccr, 才會被炮轟.
 台男自己還付錢ccr染病, 卻絕對不會被炮轟. 只有穆斯林國家可以跟台男比下限.

尋芳客慘了!台東泰籍賣淫女驗出愛滋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03/1327777/

台南也有!泰女染愛滋賣淫 嫖客慘了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15/1334725/

泰女「艾莉絲」確診染愛滋! 衛局急尋百名嫖客「快來篩檢」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18/1336701/  
 


禾乃月.. 性侵案件版本..
1.加害者10個有11個否認犯行..
2.檢.警提出證據後.7至8個辯稱合意性交..
3.另2至3個罪證確鑿死都否認..
4.判前.. 已認錯.誠心和解.與元配假離婚.真脫產.沒有錢賠..
5.恐龍認為未泯滅人性.可教化..輕判
6.為了提早假釋出監.若干年後提出修復式正義.要與被性 侵者道歉.提早出監後.做牛做馬.賺錢賠償..不顧被害者.已為人妻.為人母.無情的再勾起昔日傷痛的第二次傷害.....
在台灣加害者人權豪華頂級全 套...真的無微不至..相對被害者呢?..加害者的可惡行為已帶給被害者無限期的痛苦..更惡質的司法部門的.教化刑無知理論..更割深傷口的災難.....

"這種變態下流齷齪淫穢卑鄙無恥的行為,根本就是自己老二癢還怪別人腳開開誘惑。性侵完還要告人家. 怎麼樣台男都有藉口,然後就是不會承認自己有錯XD"
 
"加上少女曾向高男表明已16歲,又曾讓高男載去打工的 地方,無法證明高男與少女發生性關係時,已知她未滿16歲,因此無法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
無知最大, 不知殺人有罪, 就可以免去刑責嗎? 23歲台灣軟爛渣男真是孤陋寡聞. 沒聽過身分證這種東西嗎? 還是智商早就只剩50? 是故意不追問的吧? 反正把15歲未成年搞上床, 爽就夠了. 台灣法律完全就是在保護台灣軟爛渣男. 台灣軟爛渣男竟然還有臉罵應該受保護的未成年少女"夠賤婊子+萬人插香香爐+好恐怖的女人"
"男生要好好保護好自己啊!" "10個告性侵的女人有9個是這種貨色" 意思是說23歲台男都是"未成年"的笨蛋畜生, 90%專挑未滿16歲少女性交.


蘋果留言功能就是讓台灣軟爛渣男現形. 台灣軟爛渣男的日常, 因為沒有羞恥心, 所以仇恨女人特別厲害.  "記得找滿16歲!" 台灣軟爛渣男得的是秀下限絕症. 渣到不能渣了... 看看蘋果新聞下面的留言, 印證台灣軟爛渣男越來越自私無恥, 把污辱未成年少女當成樂趣, 無能管好自己的87言論. 男人自己很清楚:強姦是男人, 嫖妓也是男人, 家暴還是男人...
男人先把自己的高犯罪率降到和女人犯罪率一樣低, 再出來嗆女人. 否則就如殺人犯在喊救人, 可笑而且無恥至極.

台男真的愛說謊不打草稿: "但在台灣這個地方感覺女生比男生還要吃香,女生權力比男生還要高"??????????
"這就是有$了就要找年輕壯男,那當時的海誓山盟呢!" 台男真的好搞笑, 絕大多數台有所謂的山盟海誓嗎? 無論台多老, 身分地位如何, 拼命想找未成年少女上床才是真的吧!
台男最洋洋自得的就是有三妻四妾, 只能說醜陋的賤男真是軟爛渣了   

"有錢到處播種很正常!台灣一堆這種有錢人!有錢玩女人怎麼了. 飽暖當然要思淫慾, 不然要幹嘛??男人的表率"
 "如果台女沒工具人使喚,哪來的錢花用" 台男就只會睜眼說瞎話, 自以為只有男人在賺錢, 而且女人不生孩子不做家務當女傭. 幹嘛不去死, 或者當和尚不要追求女人. 台男管不住自己的性欲望, 沒人強迫卻愛當工具人, 當然又是台女的錯. 台男最愛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自己又選擇愛壞女人, 活該死好.

台灣男人真的是可笑至極. 不是一直認為婚前交往自由, 看來只有台灣男人才有婚前交往自由.  一群沒人愛的台灣軟爛渣男只想打女人. 家暴事件是台灣每天的日常。即便《家庭暴力防治法》在台灣已實施20年,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的通報量仍高達13萬7148件,平均每天發 生375件,又歷年來的統計,平均7、8成以上施暴者都是男性,這是性別議題。
 
"打女朋友還可以忍,但是打貓就不行!" 印證台灣軟爛渣男最愛打女人. 台灣軟爛渣男果然就是該下地獄的畜生.

台灣軟爛渣男強姦親生女兒親妹妹, 早就不是罕見新聞了. 台灣軟爛渣男最嚮往當強姦犯, 只想強姦猥褻性騷擾女人, 不願付錢給提供性服務女性. 台灣女性遭到性騷、甚至是性侵的經驗, 應該也是高達95%. 根據衛福部2016年性侵害事件通報統計,台灣一年有8000多件性侵案。其中,超過1成的受害者是障礙者,在這1成之中,又有超過5成是智障。

一群沒人愛的台灣軟爛渣男只會Show下限. 台灣軟爛渣男原來不只喜歡強姦女人, 更是這麼想靠被男人強姦賺錢. 台灣軟爛渣男自己有多臭醜作怪, 從來不會照鏡子自省, 原來是因為眼睛瞎了. 台灣軟爛渣男自作賤不可活.

台灣軟爛渣男就是只會罵女人,  台灣軟爛渣男出軌嫖妓強姦家暴殺女人, 這些台灣軟爛渣男全部閉嘴保護同類. 台灣軟爛渣男的邏輯永遠是: 千錯萬錯絕對不是男人的錯. 男人同時和不同女人上床並且公布錄影很正常, 不正常有問題的永遠是受害的女人. 所以女人當然是淫蕩又犯賤妓女, 男人只是專情不同女人而已.
台灣軟爛渣男殺死女人, 甚至還認為女人該死. 台灣軟爛渣男死不完. 愚蠢到大腦不具備同情的能力.


老董外遇女經理 竟被小三搞到破產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27/1373567/

曾是3家公司老闆的林宏洋,2004年外遇公司財務經理蘇淑燕,2009年兩人分手後,林男查帳才發現蘇女竟在兩人交往期間挪用41萬美元公款到私人帳 戶,他怒告蘇女涉業務侵占、背信,不料檢方不起訴,他反依誣告罪起訴,一審還被判6月,林男上訴後,告訴法官:「不會有男人笨到把全部財產給小三,讓公司 破產」,高院查出林男公司與蘇女並無貿易往來,公司不可能將錢匯入蘇女私人戶頭,且蘇女供詞有矛盾之處,因此逆轉改判林無罪確定。

林男為了追回公司資產,已另控蘇女掏空公司1.6億元,並已向檢調檢舉,也提起民事訴訟追償。對於判決結果,蘇淑燕不願受訪,她僅透過律師表示,「這是司法不公的判決」。

已婚、76歲的林宏洋曾是香港商南川公司、廣州華洋皮革製品有限公司、台灣慧禾企業有限公司的老闆,但他卻因為一段婚外情,落得廣州公司破產,廠房及機具都被拍賣,香港公司雖沒破產,卻也無法營業的窘境。

林宏洋受訪時回憶起他與蘇女的交往經過,他說,自己白手起家創立皮革公司,並發展到兩岸三地,2002年蘇女進入他的公司負責中國、香港內帳及查帳,因表現優異升上財務經理,「2004年12月,她跟我一起應酬,我喝醉睡公司,兩人就發生關係後交往。」

林宏洋表示,2004年他與蘇女交往後,他每月給蘇女3萬元生活費,還應她要求出資600萬買房給她,本來以為單純交往,沒想到她心狠手辣,竟2次以公司財務有問題,擋掉公司向銀行申請的數千萬融資,因此在與蘇女交往3年後,決定分手。

分手後,林男懷疑蘇女掏空公司款項,於是開始查帳,清查後果然發現,蘇女於2006年12月至隔年5月間,從公司匯出5筆共41萬美元(約台幣1200萬)到她私人帳戶,憤而控告蘇女業務侵占、背信,但檢方都不起訴,遭蘇女反咬誣告。

蘇淑燕主張,當時與林宏洋交往時,兩人同居共財情同夫妻,還協助林男一起打拼事業,這41萬美金都是林男心甘情願付出,但林男堅稱是蘇女掏空公司資產,林男指控,且他事後繼續查帳,發現蘇女早與中國白手套聯手掏空公司共323萬美金,約台幣1.6億元。

但 林男開庭時反駁,「不會有男人笨到把全部財產給小三,讓公司破產」,且公司破產後,蘇女帳戶多出上億元,林宏洋的律師也指出,根據他們清查,蘇女的資產自 2006年起,短短2年內暴增美金300多萬元(約折合台幣1億多元),非一般人能賺得到,且林指控蘇女侵占的5筆共41萬美金,也不能從公司帳戶匯入私 人帳戶,因此主張林男並非誣告。

但一審認為41萬美金是林宏洋基於男女朋友情誼,匯錢給蘇淑燕,認定林誣告蘇女,因此依誣告罪判他6月徒刑,且不能易科罰金。

但 高院認為,蘇女與南川公司沒交易往來,南川沒理由匯款給蘇女,不能僅因檢方認定蘇女業務侵占罪嫌不足,就推論林有誣告犯意,且蘇女對南川匯款給她的理由, 先說林賣屋給她的錢,又說是投資房產賺的,再說是分紅,供詞矛盾,高院因此認為林男指控並非沒有根據,因此逆轉改判林男無罪,由於檢方未上訴,已確定。 (張欽/台北報導)

Keine Kommentare:

Kommentar veröffentlichen

建中校友宴菜單辱女 呱吉道歉!

 https://tw.nextapple.com/entertainment/20241225/4EB681F51493AD42011B3F43309AD2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