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都離了, 女人還不能在街上吻其他男人? 引發92次留言, 醜陋的賤台男才是製造噁心的源頭.
亂丟垃圾外籍男人竟然能夠引發65次留言. 台灣軟爛渣男出軌嫖妓強姦家暴殺女人, 這些台灣軟爛渣男全部閉嘴保護同類.
台男看見外籍男人的相關新聞, 就馬上Show下限, 發情高潮了, 滿嘴大便, 口不擇言. 不去攻擊外籍男, 既沒知識也不願看電視, 所以不具同理心. 也只有台灣女人ccr, 才會被炮轟. 台男自己還付錢ccr染病, 卻絕對不會被炮轟. 只有穆斯林國家可以跟台男比下限.
尋芳客慘了!台東泰籍賣淫女驗出愛滋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03/1327777/
台南也有!泰女染愛滋賣淫 嫖客慘了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15/1334725/
泰女「艾莉絲」確診染愛滋! 衛局急尋百名嫖客「快來篩檢」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18/1336701/
蘋果留言功能就是讓台灣軟爛渣男現形. 台灣軟爛渣男的日常, 因為沒有羞恥心, 所以仇恨女人特別厲害. "記得找滿16歲!" 台灣軟爛渣男得的是秀下限絕症. 渣到不能渣了... 看看蘋果新聞下面的留言, 印證台灣軟爛渣男越來越自私無恥, 把污辱未成年少女當成樂趣, 無能管好自己的87言論. 男人自己很清楚:強姦是男人, 嫖妓也是男人, 家暴還是男人...
男人先把自己的高犯罪率降到和女人犯罪率一樣低, 再出來嗆女人. 否則就如殺人犯在喊救人, 可笑而且無恥至極.
台男真的愛說謊不打草稿: "但在台灣這個地方感覺女生比男生還要吃香,女生權力比男生還要高"??????????
"這就是有$了就要找年輕壯男,那當時的海誓山盟呢!" 台男真的好搞笑, 絕大多數台男有所謂的山盟海誓嗎? 無論台男多老, 身分地位如何, 拼命想找未成年少女上床才是真的吧!
台男最洋洋自得的就是有三妻四妾, 只能說醜陋的賤台男真是軟爛渣了
台灣男人真的是可笑至極. 不是一直認為婚前交往自由, 看來只有台灣男人才有婚前交往自由. 一群沒人愛的台灣軟爛渣男只想打女人. 家暴事件是台灣每天的日常。即便《家庭暴力防治法》在台灣已實施20年,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的通報量仍高達13萬7148件,平均每天發 生375件,又歷年來的統計,平均7、8成以上施暴者都是男性,這是性別議題。
台灣軟爛渣男最嚮往當強姦犯, 只想強姦猥褻性騷擾女人, 不願付錢給提供性服務女性. 台灣女性遭到性騷、甚至是性侵的經驗, 應該也是高達95%.
一群沒人愛的台灣軟爛渣男只會Show下限. 台灣軟爛渣男原來不只喜歡強姦女人, 更是這麼想靠被男人強姦賺錢. 台灣軟爛渣男自己有多臭醜作怪, 從來不會照鏡子自省, 原來是因為眼睛瞎了. 台灣軟爛渣男自作賤不可活.
台灣軟爛渣男就是只會罵女人, 台灣軟爛渣男出軌嫖妓強姦家暴殺女人, 這些台灣軟爛渣男全部閉嘴保護同類. 台灣軟爛渣男的邏輯永遠是: 千錯萬錯絕對不是男人的錯. 男人同時和不同女人上床並且公布錄影很正常, 不正常有問題的永遠是受害的女人. 所以女人當然是淫蕩又犯賤妓女, 男人只是專情不同女人而已.
台灣軟爛渣男殺死女人, 甚至還認為女人該死. 台灣軟爛渣男死不完. 愚蠢到大腦不具備同情的能力.
妄想一屋二妻 老闆性侵女助理老婆還幫腔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10/1369929/新竹一名經營消防工程公司劉姓男子,被控7年前涉性侵自己公司一名行政女助理得逞,還要女方做他的小老婆,劉男辯稱扯謊打嘴砲,想假戲真做、騙女方讓他享 齊人之福,一度獲判無罪,不過高院更一審採信女助理指述,加上劉男賠償50萬元和解,改依乘機性交罪判刑2年並緩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女助理於2011年4月30日受邀到劉男家,與劉男夫妻及劉男父母吃晚飯,女助理喝醉熟睡,隔天上午發現獨自躺在劉男夫妻臥房床上,下身赤裸且疼痛,她在劉家客房找到劉妻詢問,劉妻僅說女助理醉癱,因此被扶到有廁所的主臥房休息。
女助理疑心遭劉男玷辱,2周後果然收到劉男傳簡訊告知:「那晚發生不該發生的事,我想負起男人該負的責任,今後由我來照顧妳,給妳可靠的肩膀,不再讓妳吃隔夜飯,希望妳能接受!」等語。
女助理拒做側室、同年7月離職,但直到2013年2月認為已能確定遭劉男性侵,才報案提告,並指劉妻曾遊說她二女共事劉男,還跟她保證:「我有的,妳也會有!」
劉男到案否認與女助理發生性關係,堅稱他只是貪圖齊人之福,故意謊稱生米煮成熟飯、想假戲真做,讓女方甘心當小妾。劉妻出庭也否認幫劉男遊說女助理,強調對劉男討小老婆的想法很痛苦,否則不會放棄兩人一起打拚的事業,2011年7月就跟劉男離婚。
一審查明女助理在事發後曾墮胎,卻隔了近2年才提告,未保留任何證據,且最初說不清受辱細節,但偵審期間卻反常地越講越肯定,甚至宣稱事發時跟劉男夫妻3P,疑點太多,據此判劉男無罪。
二審審理認為,女助理經偵審反覆詰問而喚醒記憶,得以敘述更多詳情,加上案發時有男友,礙於外人眼光可畏,舉棋不定於該聲張或私了,以致延誤保全證據及提告,但劉男未通過測謊,二審認定他確實性侵得逞,改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8月。
案經最高院發回更審,要求查明劉男測謊報告的可信度,以及女助理前後指述矛盾之處,有無挾怨報復的可能性,不過劉男在更一審認錯,並賠償女助理50萬元達成和解,女助理願意原諒,更一審依乘機性交罪改判劉男2年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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