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ag, 26. März 2018


<夫妻都要明算帳了,何況是男女朋友?>
一名女子在批踢踢發文表示,最近爸媽幫她付了頭期款後買了房子,一個月要繳約5萬元的房貸,她本身還能負擔,只是休閒消費勢必得減少,男友得知後表明願意幫忙付房貸,「反正以後結婚也是要一起住的。」但也認為若自己幫忙付房貸,希望登記在她名下的房子可以改成共同持有。
女子認為金錢要分清楚,且尚未結婚,拒絕男友幫忙付房貸的提議,沒想到男友因此爆氣!「拒絕男友的合夥論,他就覺得這樣沒有共同為未來努力的感覺。而且今 天為了頭期款而拒絕登記共同擁有更是一種『有錢人』的姿態!」「甚至爆氣說如果都我買的話他以後也不住。他也提姐夫的家人當初也有付一部分的頭期,但最後 登記在姊姊名下。所以誰付頭期跟登記歸誰一點關係都沒有。」
想法如下:
1.不管是婚前或婚後,
即使是夫妻,錢的事情還是要明算帳,
即使有共同家庭費用要出,財務還是各自獨立比較好,
很多婚姻中的不愉快或緊張,都是因錢而起!
雙方還在交往的時候,沒有夫妻財產制的保障,
一起買房子,感情好的時候就好得不得了,
翻臉分手的時候,要算錢的時候,房子就是一個爭執點,
處理不好,要上法院的,這樣能夠好聚好散嗎?
2.如果男朋友還是堅持分攤房貸,沒關係,
請把女生已經支付的頭期款跟貸款數額算清楚,
如果女生已經付了200萬,那就把100萬支付給女朋友,
這樣大家就算扯平,以後平均分攤是可以的!
(當然如果女生買在低點,還是會有佔人便宜的問題)
如果沒辦法做到上面這一點,
那是沒資格跟人家講共同登記的!
3.沒辦法出錢沒辦法談,還硬要談,
顯示這個男人有幾個問題:
(1)沒錢還硬要男性尊嚴,不成熟!
沒錢沒關係,有上進心肯努力,來日方長,未必不是績優股,
沒錢又硬要佔人家便宜,
自己沒辦法買房,就把主意打到女朋友的房子身上,
這個男人就是那點高度,你說他以後會有什麼大發展?
(2)看看他提他姊夫的例子,
你就會知道這個人只會挑對自己有利的講,
他姊夫出頭期款,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
結論應該是男人買房子最後登記在太太名下,
他的結論卻是出頭期款的人不一定要當登記人,
這種解釋對他有利,他就這樣講,
至於房子最後是登記在女人名下的,他就不說了!
這種沒能力又愛詭辯的男人,是最沒用的~
4.女生發問的問題寫:[求助] 真的是我價值觀問題嗎?
這個女生的問題,
其實不在於價值觀,而在於看男人的眼光!
結語:
在這個「老公」、「前夫」滿天飛的時代,
「男朋友」算哪根蔥?
真的有資格談共同共有的男人都沒說話了,
男朋友前面沒出錢還想跟人家談共同登記財產?
去旁邊玩沙吧你!
林智群律師(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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