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問了一句話 獸父竟兩度性侵她
https://tw.appledaily.com/hot/realtime/20180307/1309580/一名13歲少女2009年放學回家時,天真的問養父:「為何我奶頭的顏色與媽咪的顏色不一樣」,養父竟不懷好意的說「妳掀起來我看看」,便湊上嘴吮乳,接 著性侵養女。食髓知味的他,2年後又再次性侵養女。少女遭到性侵後開始時常不回家、不交作業、還時常用手打頭,母親覺得怪異與她懇談後才知枕邊人對女兒下 毒手,氣得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起訴這名獸父後,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12年定讞。
事隔9年,已長大成人的少女向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 人補償審議委員會申請性侵害補助金140萬元,不過補審會發現,案發時少女年僅13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少女的母親為法定代理人,早於2012年知悉此 事,但卻於去年11月24日才向補審會提出申請,早超過2年的申請時效,因此駁回申請。
據了解,少女的母親與丈夫離婚後,帶著少女改嫁這 名年約50歲的男子,3人的同居生活才開啟不久,少女因為正在發育身體開始起了變化,對身體的探索感到好奇,2009年4、5月間,有一天放學返回家中, 見到養父在家,就天真的問他,「為何我奶頭的顏色與媽咪的顏色不一樣」,養父聽到後就順著話要她「掀起來我看看」,沒想到他竟湊上嘴去吻乳,最後還脫掉少 女衣褲性侵得逞。
2011年的夏天,少女下課回到家中進到自己房中休息,養父趁著家中無人溜進她的房間裡,強行跨坐在她的身上,讓她全身無法動彈,又再次性侵。事後因為少女的母親發現她不愛回家、時常不交功課,還用手打頭的怪異現象,在與女兒懇談後才發現,枕邊人竟是狼,因此提出告訴。
全 案經北檢起訴後,法院審理期間,這名獸父坦承與少女發生2次性關係,但否認有違背少女的意願,他辯稱第一次是因為少女問為何乳頭顏色與母親不同,當少女掀 起上衣讓他看時,他一時意亂情迷問她是否可以親她,少女沒講話就點點頭,兩人自然的發生了性關係。第二次則是2人在看電視,為了搶遙控器在鬧著玩,沒想到 越玩越過火,她抓他的生殖器,他反擊捏她胸部,一來一往下,又自然的發生了性關係。
但法官不採信這名獸父的辯解,將這2次的犯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及強制性交罪,判處應執行12年,全案定讞。(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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