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猜中臉書密碼 驚揭老公劈腿4女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23/1319912/新北市一家音響公司江姓老闆2013年離家未歸,事後江妻猜中丈夫臉書密碼,意外發現他和4名女網友「昨身體有沒有被我弄痛?」等親密對話,甚至有性愛照片,才知丈夫外遇劈腿4女,憤而訴請離婚並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酌江男跟多名女子互訴衷情、談情說愛,認定他的言行已破壞婚姻忠誠,今判准離婚,且江男須賠償妻子20萬元。
江妻(45歲)提告指出,她和江男(47歲)於2007年3月結婚,兩人共同經營販售黑膠唱片、音響等公司,但2012年丈夫撇下公司不管,雖一度因她苦勸而回公司,隔年卻離家出走,直到2014年她得知丈夫住處門牌號碼,猜測丈夫可能以此作為臉書密碼,果然順利進入丈夫臉書,不料意外發現丈夫跟多名女子互傳親密曖昧訊息,甚至有性愛照片,才知丈夫外遇。
江妻表示,丈夫劈腿交往至少4位女性,卻不願探視她病危的父親,甚至連她父親告別式也不出席,還批評她的哀悼文章「矯情」,因此請求法院判准離婚,並對丈夫求償200萬元。
江男辯稱,婚後妻子強力主導公司,不顧他對唱片技術、品質的堅持,兩人婚後很少性生活,妻子還經常施暴,他才離家,且妻偷看他臉書資訊,已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不能作為提告證據,何況妻子私自拿走頗多黑膠唱片及音響設備,公司也有近800萬元資金不知去向,他已提出相關告訴。
法官認為,江妻偷看江男臉書訊息雖侵犯隱私權,但審酌男女偷情有極高隱密性,不易取得直接證據,且江妻取得江男臉書資料,並未施加暴力手段,何況江男仍有民事救濟途徑,因此認定江妻所提臉書資料,可依最高法院判決意旨可作為證據。
法 官發現,江男曾與Cindy(婷婷)、Naomi、Meline、Zavi等4名女子親密對話,其中2014年1月江男對Cindy說「昨天身體有沒有被 我弄痛?」、「了解妳不想當小三的立場」、「離婚的事,我沒有辦法立刻處理完」、「擔心我老婆會想不開,牧師也正幫忙協調」、「可以給妳真的感情」、「巴 不得今天妳就是我的女朋友。」,Cindy則傳性感內衣照給江男,且兩人還一起放天燈,天燈上寫著「永遠愛Cindy。」同時期江男也告訴Naomi「妳 忘記上次在沐蘭(摩鐵名)一直誇奬妳喔」,「最近幾天特別想妳」、「覺得妳很美,想要跟妳在一起」。
此外,2015年4月女網友 Meline對江男說「慶祝在一起兩個月」、「頭兩晚都是我和你」,還不滿江男要跟其他女友過情人節,張貼跟江男在三峽的摟肩靠胸出遊照,江男則回稱「重 感冒,想要抱著你睡。」另名女子Zavi則對江男留言「找不到你…老想著你去找Cindy」、「不喜歡自己這個樣子想著你(江男)」,但也「謝謝你愛我, 這兩周有你伴著的時光,是美好和感到幸福的。」
法官考量江男離家多年,且與多名女子互訴衷情、談情說愛,還親密出遊,已違反婚姻忠誠,因此判准離婚,另判江男須賠償妻子20萬元;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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