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nerstag, 22. März 2018

又再一次驗證, 台就是渣. 而且其他渣台男絕對不會譴責. 只會在女人出軌時, 所有下流不堪侮辱的語言, 每一次用上.


人妻猜中臉書密碼 驚揭老公劈腿4女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23/1319912/

新北市一家音響公司江姓老闆2013年離家未歸,事後江妻猜中丈夫臉書密碼,意外發現他和4名女網友「昨身體有沒有被我弄痛?」等親密對話,甚至有性愛照片,才知丈夫外遇劈腿4女,憤而訴請離婚並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酌江男跟多名女子互訴衷情、談情說愛,認定他的言行已破壞婚姻忠誠,今判准離婚,且江男須賠償妻子20萬元。

江妻(45歲)提告指出,她和江男(47歲)於2007年3月結婚,兩人共同經營販售黑膠唱片、音響等公司,但2012年丈夫撇下公司不管,雖一度因她苦勸而回公司,隔年卻離家出走,直到2014年她得知丈夫住處門牌號碼,猜測丈夫可能以此作為臉書密碼,果然順利進入丈夫臉書不料意外發現丈夫跟多名女子互傳親密曖昧訊息,甚至有性愛照片,才知丈夫外遇。

江妻表示,丈夫劈腿交往至少4位女性,卻不願探視她病危的父親,甚至連她父親告別式也不出席,還批評她的哀悼文章「矯情」,因此請求法院判准離婚,並對丈夫求償200萬元。

江男辯稱,婚後妻子強力主導公司,不顧他對唱片技術、品質的堅持,兩人婚後很少性生活,妻子還經常施暴,他才離家,且妻偷看他臉書資訊,已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不能作為提告證據,何況妻子私自拿走頗多黑膠唱片及音響設備,公司也有近800萬元資金不知去向,他已提出相關告訴。

法官認為,江妻偷看江男臉書訊息雖侵犯隱私權,但審酌男女偷情有極高隱密性,不易取得直接證據,且江妻取得江男臉書資料,並未施加暴力手段,何況江男仍有民事救濟途徑,因此認定江妻所提臉書資料,可依最高法院判決意旨可作為證據。

法 官發現,江男曾與Cindy(婷婷)、Naomi、Meline、Zavi等4名女子親密對話,其中2014年1月江男對Cindy說「昨天身體有沒有被 我弄痛?」、「了解妳不想當小三的立場」、「離婚的事,我沒有辦法立刻處理完」、「擔心我老婆會想不開,牧師也正幫忙協調」、「可以給妳真的感情」、「巴 不得今天妳就是我的女朋友。」,Cindy則傳性感內衣照給江男,且兩人還一起放天燈,天燈上寫著「永遠愛Cindy。」同時期江男也告訴Naomi「妳 忘記上次在沐蘭(摩鐵名)一直誇奬妳喔」,「最近幾天特別想妳」、「覺得妳很美,想要跟妳在一起」。

此外,2015年4月女網友 Meline對江男說「慶祝在一起兩個月」、「頭兩晚都是我和你」,還不滿江男要跟其他女友過情人節,張貼跟江男在三峽的摟肩靠胸出遊照,江男則回稱「重 感冒,想要抱著你睡。」另名女子Zavi則對江男留言「找不到你…老想著你去找Cindy」、「不喜歡自己這個樣子想著你(江男)」,但也「謝謝你愛我, 這兩周有你伴著的時光,是美好和感到幸福的。」

法官考量江男離家多年,且與多名女子互訴衷情、談情說愛,還親密出遊,已違反婚姻忠誠,因此判准離婚,另判江男須賠償妻子20萬元;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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