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軍官摸上女連長床喇舌 辯「要學姊叫我起床」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24/1321234/陸軍台南某單位一名兵器連陳姓副連長,因愛慕同營的營部連李姓女連長,前年11月13日凌晨侵入對方的連長寢室,趁李女熟睡,撫摸其臉頰、強行舌吻。台南 地院法官認為,陳男沒有通過測謊,行徑造成李女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影響她的軍職生涯發展,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陸軍指出,此案爆發後,立即通報憲兵隊偵辦,並轉介被害人至軍醫院身心科就診,經專人輔導,被害人目前心緒平穩,工作表現良好。加害人則在案件隔年退伍,已非軍人身分,軍方尊重司法判決。
一 審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是陸軍某單位中尉副連長,他愛慕同營的李姓女上尉連長,李女比陳男資深,兩人駐地都在台南。前年11月13日凌晨3時10分,陳男 走到營區大樓2樓,擅自進入營部連連長室內的寢室。利用李女熟睡時,撫摸她的臉龐,進而上半身壓在李女身上,親吻其嘴唇。李女驚醒後以手推開陳男,要求對 方停止。但陳男不顧李女推拒,仍繼續壓在李女身上,違反李女意願強吻3、4次。
陳男辯稱,他雖然沒有經過李女同意,進入連長室的小寢室 裡,但目的是要請李女隔天早上叫他起床,所以他只有輕拍李女的臉,沒有壓在對方身上,也沒有親吻,更沒有做出猥褻行為。但陳男沒有通過測謊,尤其是對於 「你有沒有將舌頭伸入李女的嘴巴」,陳男否認時,測謊呈現不實反應。
陳男表示,他半夜擅自進入李女的小寢室,只是為了「請她隔天早上叫我 起床」。但法官認為,現今幾乎每個成年人都有手機的社會,若要特別早起,只要在手機上設定鬧鐘功能即可完成。若真的一定要李女叫起床,也可用電話請託。法 官認為陳男的辯解和一般人的生活經驗完全不同,無法採信。
法官認為,陳男的犯罪動機是愛慕,惡性雖然比隨機侵害女性的街頭色狼輕很多,但這種表達愛慕甚至想進一步發展雙方關係的方式,嚴重侵害李女的隱私和身體自主權,甚至造成身心受創,影響軍旅生涯,依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個月(辛啟松、王志弘/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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