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ag, 4. Juni 2018


「看到小孩就性衝動」 惡狼出獄52天又性侵10歲男童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04/1366654/ 

新北市一名性侵慣犯陳文惟,兩度犯下性侵幼童罪行,入獄十多年,去年七月底出獄才短短52天,就在宜蘭拐騙10歲男童,帶到工地性侵得逞,被逮後供稱「看 到小孩就會有性衝動」,被法院裁定收押至今,家屬痛批「一定要把他關起來!」昨晚更在臉書上號召網友聽判:「看看是否咱地方法院所判決的刑責是否公不公 平」,宜蘭地方法院將於今天下午4時宣判。

性侵慣犯陳文惟(37歲,在押)19歲時即犯下強制猥褻幼童案,服刑時曾向獄方說,童年時遭 養父性侵,被關三年後出獄。2005年,他見一名9歲男童獨自玩耍,竟帶到空屋性侵得逞,被捕入獄還性侵獄友,陳男在台北監獄接受強制治療,經鑑定有戀童 症、輕度智能障礙、酒癮等,「性衝動及戀童傾向十分強烈,呈中高度再犯率,自我監控能力不佳。」

陳男去年7月28日刑滿出獄,8月3日搬 回宜蘭親友家,當天行竊被逮,當時新北市府函請宜蘭縣衛生局,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對陳男啟動社區處遇,8月25日對他個別晤談,評估仍有「中高危險 再犯」可能;9月8日團體治療課程時,陳男表現「非常乖、非常配合」,但仍在去年9月17日犯下性侵幼童案。

案發當天中午12時許,只穿汗衫短褲的陳男,騎腳踏車在社區遊蕩,10歲男童正出門要叫哥哥們回家吃飯,途中遇到陳男央請載他一程,反被陳載到附近湧泉戲水,又載往附近一建築工地,把男童抱到三樓性侵得逞。

男童怕被殺害忍痛配合,陳男事後想滅證清洗精液,但男童機警穿褲:「我回家自己洗!」將證據保存。陳男載男童返家時,還威脅:「回家不准告訴別人!」

男童在路口下車,見陳男離開後,號啕大哭直奔家門,向母親哭訴「光頭阿伯用他的咕咕捅我的屁股」,母親大驚,趕緊報警並帶男童驗傷,發現雙手肘、膝蓋擦傷,肛門周邊紅腫等傷勢,有遭性侵跡象,並採得陳男精液。警方獲報當晚7時將陳男逮捕。

「看到小孩就會有性衝動,想要對他性侵!」陳男落網後坦承犯行,還自陳過去所犯多起猥褻、性侵案,都是鎖定男童。居民說,陳男常騎車在社區遊蕩,還拿望遠鏡窺探小孩行蹤,居民都互相提醒小心,也叮嚀孩子別落單,不料仍被陳男得逞。(突發中心林泊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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