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ag, 4. Juni 2018


亂丟垃圾外籍男人竟然能夠引發65次留言. 台灣軟爛渣男出軌嫖妓強姦家暴殺女人, 這些台灣軟爛渣男全部閉嘴保護同類.

台男看見外籍男人的相關新聞, 就馬上Show下限, 發情高潮了, 滿嘴大便, 口不擇言. 不去攻擊外籍男, 既沒知識也不願看電視, 所以不具同理心. 也只有台灣女人ccr, 才會被炮轟.
 台男自己還付錢ccr染病, 卻絕對不會被炮轟. 只有穆斯林國家可以跟台男比下限.

尋芳客慘了!台東泰籍賣淫女驗出愛滋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03/1327777/

台南也有!泰女染愛滋賣淫 嫖客慘了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15/1334725/


泰女「艾莉絲」確診染愛滋! 衛局急尋百名嫖客「快來篩檢」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418/1336701/  


蘋果留言功能就是讓台灣軟爛渣男現形. 台灣軟爛渣男的日常, 因為沒有羞恥心, 所以仇恨女人特別厲害.  "記得找滿16歲!" 台灣軟爛渣男得的是秀下限絕症. 渣到不能渣了... 看看蘋果新聞下面的留言, 印證台灣軟爛渣男越來越自私無恥, 把污辱未成年少女當成樂趣, 無能管好自己的87言論. 男人自己很清楚:強姦是男人, 嫖妓也是男人, 家暴還是男人...
男人先把自己的高犯罪率降到和女人犯罪率一樣低, 再出來嗆女人. 否則就如殺人犯在喊救人, 可笑而且無恥至極.

台灣男人真的是可笑至極. 不是一直認為婚前交往自由, 看來只有台灣男人才有婚前交往自由.  一群沒人愛的台灣軟爛渣男只想打女人. 家暴事件是台灣每天的日常。即便《家庭暴力防治法》在台灣已實施20年,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的通報量仍高達13萬7148件,平均每天發 生375件,又歷年來的統計,平均7、8成以上施暴者都是男性,這是性別議題。

台灣軟爛渣男最嚮往當強姦犯, 只想強姦猥褻性騷擾女人, 不願付錢給提供性服務女性. 台灣女性遭到性騷、甚至是性侵的經驗, 應該也是高達95%.

一群沒人愛的台灣軟爛渣男只會Show下限. 台灣軟爛渣男原來不只喜歡強姦女人, 更是這麼想靠被男人強姦賺錢. 台灣軟爛渣男自己有多臭醜作怪, 從來不會照鏡子自省, 原來是因為眼睛瞎了. 台灣軟爛渣男自作賤不可活.

台灣軟爛渣男就是只會罵女人,  台灣軟爛渣男出軌嫖妓強姦家暴殺女人, 這些台灣軟爛渣男全部閉嘴保護同類. 台灣軟爛渣男的邏輯永遠是: 千錯萬錯絕對不是男人的錯. 男人同時和不同女人上床並且公布錄影很正常, 不正常有問題的永遠是受害的女人. 所以女人當然是淫蕩又犯賤妓女, 男人只是專情不同女人而已.
台灣軟爛渣男殺死女人, 甚至還認為女人該死. 台灣軟爛渣男死不完. 愚蠢到大腦不具備同情的能力.

校車司機性侵少女害懷孕 竟辯「她投懷送抱」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05/1366772/

台南一所高中林姓校車司機前年與妻分居期間,邀約一位已畢業的女學生碰面,不顧女方表示:「不可以對小孩做這種事!」在車內不戴套性侵得逞,還叫女方走路 半小時回家,後因女方懷孕,才揭發林男淫行,林男還狡辯女方主動投懷送抱。最高法院痛批林男利用女方的弱勢加以淫辱,且犯後毫無悔意,今依成年人對少年乘 機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被害女學生有輕微智能障礙,她讀高中時,每天搭乘林男駕駛的校車,雙方因而熟識,2015年6月畢業北上工作後,因身邊缺乏同齡男女交往陪伴,所以常打電話找林男聊天解悶。

2016年2月7日上午6時許,當時與越南籍妻子分居的林男,打電話邀約回台南過年的女學生碰面,並開車載女方到一處偏僻魚塭,在車內一邊脫去自己褲子,一邊要女方自行寬衣。

當時才17歲的女學生起初拒絕林男的要求,表示:「不可以對小孩做這種事!」但被林喝令:「為什麼不可以!」並作勢搥打,女方只好配合,任對方不戴套性侵得逞,且因車內沒衛生紙,林事畢叫女方直接穿回衣褲,載回市區路邊叫女方自行走路半小時回家。

女學生怕遭林男報復,不敢張揚,當晚洗澡才換掉受辱時所穿衣褲,之後懷孕事發,說出實情由家人陪同墮胎並報案。

林男到案宣稱女方主動投懷送抱,「我也不瞭解她為什麼喜歡我,她一直說要嫁給我」,另稱女方已畢業2、3年,「所以覺得她應該有滿18歲」。

辯護律師也指雙方在電話裡就約好碰面嘿咻,事後雙方仍常電話談天,代表沒違反女方意願。女學生聽了傷心,出庭強調「我不要當他的女朋友!」、「我這麼年輕,他那麼老,我不要!」還說:「我不要原諒他!把他抓去關就好了!」

女方並表示墮胎當天很憤怒,「晚上睡覺時會做惡夢,怕他(林男)會再欺負我」,但她承認受辱後到得知懷孕前,確實持續跟林聯繫,「因為沒有其他朋友,才會找他聊天」。

一審採信林男辯詞,判他無罪。二審指女學生因智障而使表達能力不佳,就算真與林男相約要「做那件事」,但碰面後,女方已明確表示「不可以對小孩做種事」,是因林的強勢要求,加上現場偏僻、四下無人,女方才屈從,不代表兩情相悅。

二審認定林男利用女方弱智困境及欠缺朋友的孤獨感而淫辱得逞,且自承對女方說過:「滿18歲我就會娶妳!」可見林明知女方當時年齡,到案卻飾詞狡辯,毫無悔意,依成年人對少年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8月,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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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5JG-uPt8aU